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加尔各答

(S1)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超过180日)

· 长期入境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如申请多次有效签证,护照有效期应覆盖签证有效期+停留期(例如:申请半年多次有效签证,每次停留期30天,护照有效期则应不少于7个月)。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上传电子照片(请点击查看照片要求),完成在线填表后,打印并签字。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要携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请表及一张33x48毫米彩色版白底实际照片,具体要求请参照上述照片要求。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第三国公民在印申请签证)第三国公民须提供印度有效签证或有效居留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附表。持短期签证来印度的第三国公民须提供本国驻印度使、领馆的证明。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表须由本人签字。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签字。如系旅行社代填,也须由本人签字,旅行社加盖印章。

       (六)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印度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首次申请签证,须提供有其父母姓名的该儿童出生证明、退出中国国籍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说明。

       (七)在第三国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申请签证,如不能提供上述出生证明和退籍证明,须到所居住的国家申办签证。

       (八)申办签证时本人必须在印度,否则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九)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根据申请人前往中国的目的和身份颁发相应种类的签证。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与其所持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从事其他活动须申请其他种类签证。否则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十)提供虚假信息的个人将被拒签;弄虚作假的旅行社将被取消代办签证资格。

       (十一)在有“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的地方,请持普通护照者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

       (十二)中国大使馆和总领馆不受理邮寄申办签证业务。

       (十三)办理签证需约1--2周时间。申请人须提前计划出行时间,不得以机票已定等借口干扰大使馆或总领馆工作,否则可能被拒签。

       (十四)如大使馆、总领馆同意办理加急件,申请人须付加急费。

       (十五)居住在中国驻加尔各答和孟买总领馆领区内的申请人须到两馆申请签证。驻加尔各答总领馆的领区为:比哈尔邦、恰尔肯德邦、奥里萨邦、切蒂斯格尔邦和西孟加拉邦;驻孟买总领馆领区为:马哈拉施特拉邦、卡纳塔克邦。

 

       须提供: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如系私人事务,需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如婚姻、继承、收养等)所需证明材料。

      5.申请人本人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前往地点名称、中国内地邀请(或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6.大使馆或总领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