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2)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照片规格要求见附件
您可以在签证中心网站在线填表(适用于开放此功能的签证中心),填妥后打印并签名;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通知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部门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一)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额进入中国。
(二)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