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雅加达

(Q2)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不超过180日)

· 短期探亲

一、基础申请材料
(一)护照:
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护照剩余有效期>签证有效期+签证停留期)、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如有5年之内旧护照,也请一并提供。

 
(二)签证申请表:请您在雅加达签证申请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填表”,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在线上传申请材料
           照片:请在申请表上上传近期拍摄、白色背景、正面免冠、面部无遮挡、露出耳朵、无佩戴首饰的彩色护照照片。
          照片要求见
这里并携带1张与上传照片完全相同的纸质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等。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还需提供:
         1、出生证(需含父母信息)复印件;
         2、父母双方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该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4、如为首次申请,还须提交能够证明孩子出生时父母双方身份情况的材料复印件,包括当时持有的护照、签证、永久居留许可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签证类型相关申请材料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请注意: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四)如需了解进一步详情,请查询相关中国驻外使领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