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字签证
⦁ 伪造《邀请函(TE)》、《邀请核实单》、普通邀请函。以上文件,均可通过有效手段核验真伪。
⦁ 普通邀请函缺少必要信息,包括:
⦁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 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准确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日期等。其中,单位印章规格式样与中国国务院规定不符,疑似伪造印章。最常见的中国公司印章规格式样如下:
⦁ 首次赴华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巴基斯坦外交部认证后,扫描二维码不显示文件内容或者显示的不是本人文件内容。请在提交申请前自行扫码验证,联系外交部解决问题。
⦁ 资金证明造假。请提供真实有效资金证明。资金证明标准为拟在华停留天数×100美金/天。
⦁ 签证申请表信息错误,包括:
⦁ 中国境内邀请公司名称与其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
⦁ 将邀请公司联系人作为邀请人填写。
⦁ 邀请公司电话为空号。
⦁ 申请人姓名、护照号、出生日期等信息与护照信息页不符。
⦁ 申请人联系方式未留本人电话。
⦁ 证件照片模糊,导致身份核验失败。
X字签证
⦁ JW201表、JW202表被人为涂改。
⦁ 首次赴华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巴基斯坦外交部认证后,扫描二维码不显示文件内容或者显示的不是本人文件内容。建议提交前自行扫码验证,联系外交部解决问题。
⦁ 签证申请表照片模糊不合格,无法核验申请人身份。
⦁ JW201表、JW202表经费来源勾选“自费”,申请人没有资金证明。如JW201表、JW202表勾选“奖学金”,申请人可不提供资金证明。如申请人确实获得奖学金,但JW201表、JW202表经费来源勾选“自费”,请自行联系中国学校更改,否则需提交资金证明。
⦁ 资金证明造假。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标准为每学年2500美金,请根据在校学习时间自行计算总金额,提供相应资金证明。
Q/S字签证
⦁ 未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
⦁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巴基斯坦外交部认证后,扫描二维码不显示文件内容或者显示的不是本人文件内容。建议提交前自行扫码验证,联系外交部解决问题。
⦁ 邀请人与被邀请人亲属关系较远,已超出此类签证规定的可邀请范围。
⦁ 邀请人在华居留证件有效期不足3个月。建议邀请人先延期在华居留证件,再邀请签证申请人。
⦁ 就医事由赴华,资金证明不足10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