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工作
共性材料:
1、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至少有1页空白签证页。
2、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3、网上提交的《中国签证申请表》打印件,含在线填表确认页及电子证件照片。
4、申请人巴基斯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如申请人系在巴第三国公民,须提供在巴合法停留、居留的证明复印件(如签证、原籍卡Pakistan OriginCard等)。
6、如申请人曾有中国国籍,此次申请是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和该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7、如申请人姓名有更改,新护照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8、无犯罪记录证明(最新要求):如果申请人小于等于10周岁,不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申请人大于10周岁,需要提供自出生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无犯罪证明文件上没有QR码,还需要提供外交部出具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1、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至少有1页空白签证页。
2、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3、网上提交的《中国签证申请表》打印件,含在线填表确认页及电子证件照片。
4、申请人巴基斯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如申请人系在巴第三国公民,须提供在巴合法停留、居留的证明复印件(如签证、原籍卡Pakistan OriginCard等)。
6、如申请人曾有中国国籍,此次申请是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和该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7、如申请人姓名有更改,新护照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8、无犯罪记录证明(最新要求):如果申请人小于等于10周岁,不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申请人大于10周岁,需要提供自出生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无犯罪证明文件上没有QR码,还需要提供外交部出具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个性化材料
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中国境内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书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营业性演出人员)。
2.《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3.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5.文化和旅游部《代表资格确认函》。
6.《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持Z字签证入境后又因故出境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原申请材料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重新申请Z字签证。
1.中国境内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书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营业性演出人员)。
2.《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3.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5.文化和旅游部《代表资格确认函》。
6.《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持Z字签证入境后又因故出境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原申请材料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重新申请Z字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