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商業貿易活動
一、基本申請材料
(一)護照
(1)護照原件:自申請之日起至少6個月有效期,至少2頁空白簽證頁;(如果您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則需提供所有有效國籍的護照原件。同時根據個別情況,您也可能會被要求提供上一本過期護照原件。)
(2)護照資訊資料頁影本一份
(二)簽證申請表及照片:
1、線上填寫完整並簽名的簽證申請表1份
在簽證申請中心網站線上完整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線上預審通過後需列印整份申请表並手工簽名,然後攜帶簽證申請表來簽證中心線下遞交申請。
2、請每位申請人線上填表時提交一張符合規定的照片,如系統顯示不符合規定,請申請人赴簽證中心時攜帶符合標準的紙質照片,簽證中心將再次掃描錄入系統。為確保線上填表上傳照片符合要求,請在遞交申請時提供一張合格紙質照片,由簽證中心協助掃描錄入系統。
所附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1.5寸護照照片(48mm×33mm)。請注意,提交的照片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簽證申請可能不被受理,由此引起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證明(適用於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者):如您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您需提供在澳門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學習的有效證明或有效簽證的原件和影本。
(四)原中國護照或原中國簽證(適用於曾有中國國籍,後加入外國國籍者):如您加入外國國籍後首次申請中國簽證,須提供原中國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影本;如您加入外國國籍後曾獲中國簽證並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須提供原外國護照照片資料頁及曾獲得的中國簽證影本(如果新護照所記載的姓名與原護照不一致,還須提供有關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證明檔)。
(五)未成年人申請,除上述材料外,還需要:
1、18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須由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表9.2代填人處簽字確認。如需由法定監護人簽字的須提供相關法律文書原件和影本及法定監護人護照原件和護照資料頁、簽字頁影本。
2、18歲以下未成年人申請須同時提供申請人出生證(需有父母資訊)原件和影本。出生證非英文、中文的應附翻譯件。如以上提及的證件材料個人資訊有所變更,需提供官方出具的證明檔。
3、請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澳門合法居留、工作、學習的有效簽證原件和影本。
4、海外出生的華人子女,首次申請時由於要判斷國籍,因此需提供申請人出生證(需有父母資訊)原件和影本、原中國護照或旅行證件(如有)原件和影本,簽證(駐在國)和入籍紙的原件和影本;以及申請人出生時,父母雙方的護照和簽證的原件和影本、入籍證原件和影本。 以上材料中的個人資訊有所變更,需提供經認證的證明檔原件和影本。
5、父母雙方均未隨同未成年前往中心申請簽證的,需提供父母的委託書。
二、其他支持性申請材料
中國境內貿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務活動檔、經貿交易會請柬等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資訊: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單位或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等;
3.邀請單位或邀請人資訊:邀請單位名稱或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單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請人簽字等;
4、邀請單位營業執照影本、法人身份證件影本等。
三、特別提示
(一)每一份申請都須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和其他申請材料。
(二)上述提及的材料除特別注明原件外,可以是清晰的傳真件、影本或掃描列印件,但領事官員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原件。中國境內個人出具邀請函需提供個人身份證件正反頁影本。
(三)如果申請人為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則需提供所有有效的國籍護照原件。同時,根據個別情況,也有可能要求提供上一本過期護照原件。
(四)必要時,領事官員可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檔或補充材料,如入籍紙、銀行帳單、稅單等,這些檔或材料有可能未在本網站中列明。領事官員也可能要求申請人接受面談。
(五)領事官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簽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
(六)其他說明:簽證申請中心不退還除護照以外的所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