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超过180日)
一、基础申请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护照剩余有效期≥签证有效期+签证停留期)、有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
(二)签证申请表:点击这里了解中国签证在线申请与审核流程。在线填表具体说明请点击这里。请在申请表上上传申请人本人近期拍摄、白色背景、正面免冠、面部无遮挡、露出耳朵、无佩戴首饰的彩色护照照片。照片要求见这里。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还需提供:
1、出生证复印件;
2、父母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该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签证类型相关申请材料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中国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及经过公证认证的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