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签政策的通知
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中方决定对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泰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38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相关免签政策,请参阅关于对德国试行免签政策常见问题解答,或拨打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服务电话。
北京:0086-10-12367
上海:0086-21-12367
广东:0086-20-1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