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大阪

(S1)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超过180日)

· 长期入境

根据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通知,自2025630起,申请人须登录大阪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完成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上传签证申请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后,持《签证申请凭证》到大阪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护照等材料并交费,无需预约。请点击这里了解中国签证办理流程。

  

一、基本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2页以上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同时有其他国籍国护照,也请一并提供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有可能需要提交旧护照)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 请您在大阪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填表”,如实、完整在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线上审核通过后到签证申请中心递交护照等材料时无需打印签证申请表。

 2. 上传照片需为:6个月之内、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点击这里查看照片详细要求。

     如果上传照片被通知不符合要求,请在前往签证申请中心递交护照等材料时携带符合要求的纸质照片1张。

 

(三)在留卡、日本入境许可、日本入境章(适用在日第三国公民):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在日本的第三国公民需要提供“在留卡”原件、最近一次入境日本的入境章或入境许可;持短期签证或免签进入日本的第三国公民须提交日本入境许可。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以及父母一方为中国籍或曾为中国国籍者):

 1. 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以及入籍、归化证明材料原件(如:记载有归化信息的户籍誊本)。

 2. 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记载有最近一次中国签证记录和中国出入境记录的原外国护照原件、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最近一次中国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3. 如您的父母一方为中国籍或曾为中国籍,请提供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中国籍父母一方的“在留卡”或其他国家的有效居留证件。

 

(五)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申请人,还需提供: 

 1. 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护照或驾照或在留卡等)

 2. 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日籍:户籍誊本;第三国:住民票或出生证等)

 3. 监护人同意未成年申请人办理签证的证明。

 

二、核心材料

(一)因工作、学习等目的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函应有内容:

  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离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现在中国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邀请人签名及日期。

(二)邀请人的护照信息页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日籍:户籍誊本;第三国:住民票、结婚证、出生证、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注意事项
(一)除非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