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免签过境 / 入境中国吗?
一、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中方决定对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泰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38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二、 外国人申请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适用条件:(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688980/content.html) 持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持240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或相关证明,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和询问,符合上述条件的54个国家公民,可由中国北京、上海等地的60个口岸边检机关免签入境。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三、外国人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主要包括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77/c1699641/content.html)
1、59国人员入境海南30天免签政策。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挪威、乌克兰、意大利、奥地利、芬兰、荷兰、丹麦、瑞士、瑞典、西班牙、比利时、捷克、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哈萨克斯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阿联酋、卡塔尔、摩纳哥、白俄罗斯等59个国家人员持普通护照,因旅游、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短期来华事由(工作、学习事由除外)可免办签证入境海南,活动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入出境口岸为海南省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
2、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乘坐邮轮并经由中国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直至本次邮轮出境,活动范围为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
3、东盟国家旅游团入境云南西双版纳免签政策。东盟国家(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旅游团(2人及以上),持普通护照经我国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采取团进团出方式,可由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口岸、磨憨铁路口岸、磨憨公路口岸免办签证入境出境,活动范围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停留时间不超过6天。
4、东盟国家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东盟国家(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旅游团(2人及以上),持普通护照经我国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采取团进团出方式,可由桂林机场口岸免办签证入境出境,活动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行政区域,停留时间不超过6天。
5、港澳地区外国旅游团入境广东免签政策。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公民持普通护照到香港、澳门地区后,经在香港、澳门注册的旅行社组团(2人及以上),采取团进团出方式,可免办签证进入大湾区内地9市和汕头市旅游,活动范围为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和汕头市,入出境口岸为上述10个城市的对外开放口岸,停留时间不超过6天。
6、港澳地区外国旅游团入境海南免签政策。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公民持普通护照到香港、澳门地区后,经在香港、澳门注册的旅行社组团(2人及以上),采取团进团出方式,可免办签证入境海南旅游,活动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入出境口岸为海南省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停留时间不超过6天。
以上政策停留计算时间均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符合与中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或中国政府其他免签政策的,可从其规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相关免签政策,您可登录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www.nia.gov.cn进行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进行查询:北京+86 10 12367,上海+86 21 12367,广东+86 20 1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