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代办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的通知
为向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提供舒适的办证环境和优质服务,自2019年5月1日起,持普通护照申请中国香港/澳门普通签证需到斯德哥尔摩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驻瑞典使馆领事侨务处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一)地址:Karlavägen 108,Stockholm,Sweden
(二)电话:08-12201166
(三)传真:08-12201167
(四)电子邮箱:sthlmcenter@visaforchina.org(推荐)
(五)网址:http://www.visaforchina.org
二、办证时间及费用
(一)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二)受理和收费时间:9:00-15:00
(三)取证时间:9:00-16:00
(四)费用收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除代使馆收取签证规费外,将另行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查询中心网站。
(五)办证时间:普通件,通常递交申请后第4至6周可取证。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基于个案需转递香港特区政府或澳门特区政府审批的审理时限会延长。
三、特别提示
(一)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无需在线填表、在线预约和采集指纹。
(二)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不参与能否颁发签证的审批程序。
(三)持用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其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以及中国公民申请赴港进入许可,仍可径向驻瑞典使馆领事侨务处递交申请(地址:Djurgårdsbrunnsvägen 40,115 27 Stockhlom;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四)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签证服务中心向使馆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
(五)关于免办港澳签证的情形请查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http://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
/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官方网站(http://www.fsm.gov.mo/psp/eng/psp_top5_2_1.html)。
(六)如果对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所提供服务有任何改进意见及建议,欢迎与使馆领事侨务处联系,电子邮箱:consular@chinaembassy.se。
斯德哥尔摩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