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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01-08

2024年

中国香港签证和澳门签证申办须知

申请中国香港签证 一、韩国公民赴香港观光旅游,可免办签证停留不超过90日。但在港停留期超过90日,或以就业、就读、参加工作假期计划等事由前往香港特区,需事先办妥签证。 二、其他国家公民赴香港是否需要签证请点击查看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不享受免签证安排的外国人或停留时间超过香港特区给予免签时限的,须申请赴

01-08

2024年

转发关于继续对中国签证申请人免除采集指纹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12月31日(含)前,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将继续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首尔签证中心咨询电话:02-750-9600 釜山签证中心咨询电话:051-920-0800 光州签证中心咨询电话:062-529-1810

01-08

2024年

转发关于阶段性减免来华签证费的通知

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驻韩使领馆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对12月11日前已受理的签证申请,按原标准收费。请参考调减后的签证费用表。

01-08

2024年

转发关于《中国对法、德等6国实行单方面免签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方决定试行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6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

01-08

2024年

转发关于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停办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20231027)

一、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23年11月7日,《公约》将在中国与韩国间生效实施。《公约》将继续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11月7日起,韩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韩国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韩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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