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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01-08

2024年

关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代办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的通知

为向中国香港/澳门签证申请人提供舒适的办证环境和优质服务,自2019年5月1日起,持普通护照的中国香港/澳门普通签证申请人需到釜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驻釜山总领馆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一)地址:釜山市海云台区佑洞1408号(MARINE CITY 2路3

01-08

2024年

重要通知(2018.7.31)

自2018年8月20日起,中国驻韩国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业务将交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代办(以下简称签证中心)。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向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中国公民仍可选择直接向中国使领馆递交认证申请。 二、签证中心负责受理申请、收费、发证、咨询等业务,不参与认证审批,申请人提交

01-08

2024年

团体L字签证审发办法(2016年10月8日实行)

一、颁发对象 以集体形式组团(不少于5人)赴华旅游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每个申请人均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并提交护照原件; (二)以团组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2、中国境内地接旅行社(首站或主要地接社)出具的邀请函,以及韩国组团旅行社出

01-08

2024年

关于受理加拿大公民长期签证的通知

根据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通知,自3月9日起釜山中国签证申请中心将受理符合条件的加拿大申请人有效期最长为10年多次入境的旅游(L)、商务(M)、探亲(Q2)和私人事务(S2)签证申请。上述签证申请材料基本要求不变,具体可咨询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釜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2015年3月9日

01-08

2024年

关于受理美国公民长期签证的通知

自2014年11月17日起,驻韩国使馆(总领事馆)受理美国公民赴华旅游(L)、商务(M)、探亲(Q2)、私人事务(S2)类10年签证申请和学习(X1)类5年签证申请。申请上述签证材料要求不变,护照有效期须在一年以上。 特此通知。 釜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2014年 1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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