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在中加间生效后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
一、2023年11月7日、2024年1月11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先后对中国和加拿大生效。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此前已加入公约,《公约》继续对港澳地区适用。
二、2024年1月11日起,加拿大出具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加拿大附加证明书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具体办理信息见附件),无需办理加拿大和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当日起,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
三、根据《公约》规定,一国出具的附加证明书用以证明公文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文书签署人签署时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时确认文书上的印鉴属实。办妥加拿大附加证明书不代表该公文书必然被中国用文单位接受。建议您事先向中国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
加拿大附加证明书办理信息
一、加拿大全球事务部和部分省级政府部门是加拿大附加证明书的签发机关。
二、加拿大全球事务部负责为以下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一)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公文书;(二)无论在加拿大何地签发,但在曼尼托巴省、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西北地区、新斯科舍省、努纳武特地区、爱德华王子岛省、育空地区公证的公文书。
三、阿尔伯塔省司法厅、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律政厅、安大略省政府和消费者服务厅、萨斯喀彻温省司法厅负责为无论在加拿大何地签发、但在上述省公证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
四、魁北克省司法厅负责为在该省签发或公证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联系加拿大附加证明书签发机关或参阅其官方信息了解具体办理方式和要求。
1、加拿大全球事务部认证服务办公室
(1)一般服务页面和联系方式:
https://www.international.gc.ca/gac-amc/about-a_propos/services/authentication-authentification/step-etape-1.aspx?lang=eng
电子邮件:docs@international.gc.ca
电 话:1-833-928-1551
(2)附加证明书服务页面和联系方式:
https://www.international.gc.ca/gac-amc/about-a_propos/services/authentication-authentification/apostille-convention.aspx?lang=eng
电子邮件:apostille@international.gc.ca
2、阿尔伯塔省司法厅
https://www.alberta.ca/document-authentication-other-jurisdictions-countries
电子邮件:official.documents@gov.ab.ca
电 话:1-780-427-5069
3、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律政厅
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governments/government-id/guide-to-the-authentication-of-documents
电子邮件:BCAuthentication@gov.bc.ca
4、安大略省政府和消费者服务厅
https://www.ontario.ca/page/authenticate-document-use-outside-canada
电 话:1-416-325-8416
5、萨斯喀彻温省司法厅
https://www.saskatchewan.ca/government/notarized-documents-legislation-maps/authenticating-notarized-documents
电子邮件:authserv@gov.sk.ca
电 话:1-306-787-5972
6、魁北克省司法厅
https://www.quebec.ca/justice-et-etat-civil/services/faire-demande-aposti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