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华签证事宜的最新通知
自2023年11月20日起,取消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申请人可直接递交签证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登录多伦多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填表,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全表)并在确认页和末页签名。
二、持申请表和其他所需全部材料到申请中心1-4号窗口排队递交。(所有申请人均需排队Check in,初审通过后领取排队号)取消签证申请在线预约后,可能出现高峰时段现场申请人较多、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建议申请人合理安排办证时间,错峰递交申请。此外,免采指纹人员可通过双向邮寄方式递交申请。
附:
一、具体步骤:
1、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bio.visaforchina.cn/YTO3_ZH/),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打印时可用A4纸或Letter纸,须将打印机设置为“适合纸张大小”),抵达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前请务必在确认页下方及表格第九项签字(未成年人须由家长签字)。
2、前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但,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或通过邮寄方式(请备好加拿大邮政已付邮资的回邮信封)递交签证申请。费用表请参考网站内具体步骤。
*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
①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②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③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使领馆获发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④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⑤自2023年8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免采指纹。
3、温馨提示:建议您提前1-2个月递交签证申请,但一般不早于3个月。 因为某些种类的中国签证入境有效期为3个月,如果过早申请,签证可能会在您出发之前就过期失效。
4、递交申请之日须缴纳有关费用,且不收取信用卡,现场支付时请准备加拿大借记卡或加元现金。
二、注意事项:
1、在线填表时,请务必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电子申请表。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出生地、现有国籍、曾有国籍、护照签发国、有效期等九项信息填写有误,或使用非本人照片、涉嫌有意隐瞒或不严肃填写申请表中关键信息的,有关申请将不予接受或退回,申请人需重新在线提交新的申请表。
2、申请人须根据赴华主要事由申请相应种类签证,并提交真实的申请材料。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信息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3、签证官员会根据个案情况,向申请人本人或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信息,必要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接受面谈。
4、签证机关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有权拒绝颁发签证或宣布已经签发的签证作废。
5、如您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出生,请注意:
申请表1.1D必须用汉字输入法输入中文姓名。申请表1.6G是否“曾经拥有其它国籍或居民身份”选择“是”。如系华人,须注意是否已选择为“中国”。如申请人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则1.6H项为必填项,该项内容会在填表过程中自动生成;但如申请人此前申请过中国签证,则在线填表时该项不会显示,故无需手工填写。
6、18岁以下华裔未成年人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额外文件要求
(1)出生纸(含父母姓名)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时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3)出生时父母双方枫叶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请注意:如已办理过签证,请携带上次签证复印件。
三、基本材料要求:
1、在线填写完毕的申请表以及签证申请确认页(如所上传的照片未通过检测,另需携带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在加拿大的第三国公民):提交有效加拿大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1)原出生于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中加两本护照首页放在同一张纸上复印2份)
(2)如曾获发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3)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各类签证支持性材料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L字签证 |
旅游 |
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 ◎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M字签证 |
商业贸易等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或相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
F字签证 |
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 |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等。 ◎在中国从事地理测绘活动人员: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合作司出具的邀请函; ◎交流性演出人员:活动主办方出具的邀请函及文化部门对演出活动的非营业性批件复印件; ◎在中国停留不超过90日的专家: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在中国停留不超过90日的志愿者或义工:中国境内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X1字签证 |
长期学习(超过180日) |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202表)原件或复印件。或中小学生须提供《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机构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原件或复印件。 |
X2字签证 |
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 |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2、《短期来华留学生信息表》(DQ表,非强制)。 |
Z字签证 |
工作 |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复印件; ◎中海油签发的《外国人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复印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 ◎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签发的《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原件和复印件; ◎文化和旅游部签发的《代表资格确认函》复印件;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演出批件复印件(入境进行90天以下短期营业性演出的还须提交《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
Q1字签证 |
1、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超过180日)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 2、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超过180日)的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3、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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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全本,华侨以及港澳台胞可提供护照、回乡证、台胞证以及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须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
Q2字签证 |
1、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 2、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邀请函模板可点击下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全本,华侨以及港澳台胞可提供护照、回乡证、台胞证以及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
S1字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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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中国长期探亲(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如邀请人已在中国境内工作、长期学习: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与赴华工作、长期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 1、工作或长期学习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 2、申请人与工作或长期学习签证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3、有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如系外国常驻记者的随任家属: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 |
S2字签证 |
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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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
J1字签证 |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
J2字签证 |
赴中国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