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标准
一、付款方式:加元现金或加拿大借记卡(不收信用卡)。
二、费用表:
关于签证及服务费,请参考《费用表》。递交申请时实际费用可能会有差异,请参考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官网通知并以现场告知为准。
国籍 | 入境次数 | 总费用(加元/每位申请人,含税) | 邮寄服务额外加收 | ||
普通 | 加急二档 | 加急一档 | (加元/份,含税) | ||
加拿大公民 | 一次、两次、多次 | 137.15 | 203.79 | 249.30 | 31.64 |
美国公民 | 一次、两次、多次 | 252.15 | 318.79 | 364.30 | |
第三国公民 | 一次 | 102.15 | 168.79 | 214.30 | |
两次 | 122.15 | 188.79 | 234.30 | ||
6个月多次 | 137.15 | 203.79 | 249.30 | ||
12个月多次 | 172.15 | 238.79 | 284.30 |
注:如申请人同时申请赴港澳签证和赴内地签证,仅收取一次服务费;如申请人非同时申请赴港澳签证和赴内地签证,则应分别收取赴港澳签证服务费和赴内地签证服务费。港澳签证服务费标准与内地签证服务费标准一致。此外,凡属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直接签发的中国香港签证,须交纳的签证费为每人40加元。凡属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的中国香港签证,除签证费为每人40加元外,还须交纳25加元的签证通讯费。孟加拉、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6国公民申请澳门签证时须交纳40加元签证费及25加元签证通讯费。需要说明的是,支付以上费用并不保证申请一定获得批准且不退费。